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四大分论坛

“新时代知识产权法治论坛”——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于11月3日上午在厦门大学隆重开幕,此次年会围绕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修订、体育产业知识产权问题、国际知识产权、著作权法修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商标法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商业秘密保护、生物医药与知识产权、新技术变革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综合问题等十二个议题,以分论坛的形式展开研究与探讨。

3日上午,会议分别就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修订、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分论坛一: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研究

本场论坛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永明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副院长、慕尼黑知识产权法律中心Matthias Leistner教授、武汉大学/新疆大学法学院邓社民副院长、哈尔滨工程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张冬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郑辉副院长、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徐元副教授、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袁真富副院长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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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国斌副院长探讨了大数据产权保护的基本思路,建议用类似版权或特殊立法的形式提供保护,在保护模式上依然可以按照财产法的模式来对待。

围绕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 Leistner教授介绍了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DSM)版权指令提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展望了这一规定对欧洲未来市场的可能影响。 

邓社民副院长在演讲中介绍了独联体国家民法典编纂中的知识产权立法及对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启示。他认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中知识产权理应独立成编,以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张冬教授介绍了军民融合战略视域下的知识产权运营的基本问题。针对军民融合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运营问题,她提出了稳健运营、共生运营和可持续运营三点配套建议。

郑辉副院长为与会者展示了文物活化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着重分析了文物形象商标注册的主体及其注册后的管理及限制,并提出应加强对文物形象商标的审查、管理和保护。

徐元副教授从宏观上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态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方略。他表示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决定国际秩序的关键因素。

袁真富教授以“知识产权默示许可推定的裁判规则研究”为题,从国内判决数据入手,分析了使用人的合理信赖如何产生、基于什么因素而产生,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去推定许可的成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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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徐瑄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彭学龙教教授分别对主题演讲进行了精彩的评议。


分论坛二:专利法修订中的问题研究

本场论坛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大学陶鑫良教授主持。知产宝保护数据中心王磊总监、北方工业大学邓恒教授、华东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肖海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办公室主任张洋、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何培育、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助理教授李晶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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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总监在演讲中发布了《中国专利司法保护现状与趋势》数据报告。该报告依托知产宝裁判文书检索分析平台,对过去五年国内专利案件裁判文书进行了多维度、可视化分析与研判。报告指出,我国专利维权的重心正在向司法救济转移,司法保护有望成为创新企业核心技术和优质专利保护的优选渠道。

邓恒教授针对恶意申请专利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法规制问题,具体分析了恶意申请专利行为的具体类型、法律规制选择、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以及理论实践意义。 

对于“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实施时间应与国家两步走战略相适应”这一论题,肖海教授综合法律、经济、贸易、科技以及国家发展阶段等方面原因指出,现阶段不宜实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强国实现至少现代化完成后才可以考虑实施。

关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张洋教授认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关乎专利保护是否适度。通过对历次修改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变化进行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设定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

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证明妨碍规则问题上,何培育教授主要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证明妨碍规则的法律渊源及司法适用角度进行了论述,并结合域外证明妨碍规则的比较与启示阐述了其对《专利法》修订草案第68条第三款的理解。

李晶助理教授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因侵权获利”的计算方式,并通过对“因侵权获利”的性质、立法目的以及计算方式的详细介绍,就我国因侵权获利计算方式的成本分析,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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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言结束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德忠副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乔永忠副教授针对上述演讲分别进行精彩的评议。


分论坛三:体育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本场论坛由新浪集团法务部诉讼负责人张喆主持,苏宁体育郭晨辉、NBA代表赵克峰、体育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赵耀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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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晨辉先生首先展示了足球赛事节目制作视频,希望通过交流使更多人更好地认知整个赛事过程和制作细节。随后,他从赛事节目制作的细节层面为与会者详细讲解了公共信号、赛事版权的性质等问题。 

赵克峰先生通过篮球赛事节目制作视频的展示,生动地回答了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的问题。“随着技术发展应该更新对法律的认识,满足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对法律保护的迫切需求。”赵克峰说道。

赵耀先生分享了通过体育赛事节目转播的镜头语言和电影镜头语言进行详细对比,阐述了其对体育赛事直播独创性的研究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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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晨辉先生首先展示了足球赛事节目制作视频,希望通过交流使更多人更好地认知整个赛事过程和制作细节。随后,他从赛事节目制作的细节层面为与会者详细讲解了公共信号、赛事版权的性质等问题。

赵克峰先生通过篮球赛事节目制作视频的展示,生动地回答了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的问题。“随着技术发展应该更新对法律的认识,满足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对法律保护的迫切需求。”赵克峰说道。

赵耀先生分享了通过体育赛事节目转播的镜头语言和电影镜头语言进行详细对比,阐述了其对体育赛事直播独创性的研究心得。

分论坛四:国

际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本场论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主持。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王思锋、四川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钟莲、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丛立先、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李洁琼、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健、山东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赵丽莉、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姜福晓分别进行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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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锋教授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问题,论述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知识产权战略需求,并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合作现状问题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针对《日内瓦文本》下地理标志概念的演变,钟莲女士详细介绍了国际地理标志规则发展现状,并重点分析了《日内瓦文本》下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理论问题。

丛立先教授首先介绍了金砖国家构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实际意义,并针对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以及实现路径上分享了独到的见解。

李洁琼讲师结合国内及国际背景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当今发展,分析了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新趋势对我国的影响,并提出建设平衡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等应对措施。

针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超TRIPS”标准研究问题,杨健副教授从积极展开区域合作、加强国际协调、充分发挥优势领域以及开放的多元化的“超TRIPS”标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在中国—中亚贸易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问题上,赵丽莉女士详细介绍了合作机制建构的提出以及合作的障碍点,并就推进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分享了几点建议。

姜福晓讲师以美国Lenz v. Universal Music Corp.一案为切入点,详细论述了“通知-取下”规则背景下权利人的滥用取下通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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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言结束后,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管荣齐研究员分别针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精彩的评议。


发言嘉宾在其他分论坛的精彩演讲内容,敬请关注知产力后续报道。


本文转自“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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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8年11月4日 10:15